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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召开第九次会议,研究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深化中小银行改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等问题,部署金融领域重点工作。会议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财政委员会主任刘鹤主持。财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纲领和行动指南。财务委员会全体成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深刻认识核心问题,紧紧围绕“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主题,明确推进制度建设的主要制度和原则、主要任务和措施。要抓住重点,高度重视现代中央银行体系建设,强化资本市场基础体系,完善适应性强、竞争力强、包容性强的现代金融体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改善民营经济和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法律环境,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和机制。要切实抓好落实,自觉把金融工作纳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落实新的发展理念,加强金融领域的制度建设,提升金融业的治理能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金融业要齐心协力,扎实做好“六个稳定”工作,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会议指出,要深化中小银行改革,完善适应中小银行特点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内控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中小银行发展的制度机制问题。要把加强顶层设计与激发内生动力充分结合起来,注重中央与地方和市场的分工,理顺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要理顺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和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改善银行补充资本的市场环境和配套政策,完善可持续的资本补充体系和机制。当前,要重点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应注意推广中小银行经营管理中的一些好经验和做法,完善中小银行的业务模式。
会议强调,要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优化科技创新融资方式,改善支持政策环境。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充分发挥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的主导作用,更好地满足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要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的整体监管和建设规划,促进各种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确保安全高效。
标题:国务院金融委召开第九次会议 研究深化中小银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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