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网上购物7天不合理退货暂行办法》,有效保障了消费者通过互联网、电视、邮购等非实体店购物7天不合理退货的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在强化网络运营商义务、改善网络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开始推进线下不合理退货工作,同时督促运营商全面实施网上购物七天不合理退货制度。山西省消费者协会认为,这项工作的实施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昨日,该公司提出一项倡议,要求大多数运营商在网下购物七天后,无理由退货。

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

魔鬼驱使的人必须去。

据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介绍,实施线下购物七天不合理退货制度有利于释放消费潜力。根据省统计局的权威数据,今年上半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441.8亿元,同比增长9.1%,同比增长2.5个百分点。给消费者一定的“冷静期”可以让消费者更有能力消费、更愿意消费、更敢于消费。

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

“实施七天线下购物没有理由退货制度,这更有利于提升运营商的形象。”消费者协会表示,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存在承诺没有理由退货的企业。经营者可以保护消费者的“后悔权”,严格自律,诚实守法经营,提高自身声誉和市场竞争力;实施线下购物七天不合理退货制度也有利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实生活中,线下消费者仍然处于弱势地位,退货难,不利于良好市场秩序的形成和诚信和谐社会的构建。

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

诚实承诺

为此,省消费者协会郑重倡导广大经营者做出以下承诺:

首先,它承诺在我店购买日常消费商品的消费者可以根据指定的商品范围和退货时限,行使无任何理由退货的权利,而不影响退货的二次销售。对于一些自愿承诺延长不合理退货期限的商家和经营者,省消费者协会将积极鼓励和支持;二是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以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向消费者宣传商场不合理的退货制度;第三,在销售商品的过程中,主动向消费者详细说明商店无退货理由的商品范围、退货期限、退货条件、退货程序;第四,在购物小票上注明不合理退货的范围和不合理退货的范围;第五,对符合退货条件的,在收到消费者退货请求之日起七日内办理退货手续,并在收到退货后七日内将已支付的商品价格退还给消费者;第六,开展创造安全消费活动,创造安全、有保障的消费环境,接受消费者和公众的监督。

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

共同努力

网下购物七天没有理由退货,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省消费者协会希望广大经营者积极主动响应,主动自觉履行承诺,履行七天不合理退货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支持消费者的合理需求;消费者应该是成熟的消费者。不要认为没有理由退货是可以利用的漏洞。依法合理维权,不得滥用退货权;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线下购物不合理退货制度的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建立网上和线下商品同样不合理的退货制度,使线下商店可以无理由退货,有法可依。要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改善生活的需求服务。我们的记者李晓林

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

编者:于涛

标题: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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