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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法官法》和《检察官法》。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刑法办公室主任、最高法政治部巡视员兼法官管理部部长陈、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教育培训部部长周玉清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将司法体制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

在回答记者关于修订《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背景时,王爱丽表示,此次修订工作是全面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效的重要体现。这也是对法官和检察官队伍建设的全面推进。切实提高法官和检察官的素质水平,维护法官和检察官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其目的是通过立法确认和巩固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果,并对司法责任制和司法人员进行分类。

将司法体制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

《法官法》增加了法官所需的法律工作时间。对此,陈认为,司法权就是对案件事实和法律的判断和裁判权,这就要求司法人员不仅要有良好的法律素养和知识,还要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实践经验。只有这样,判决才能接近社会现实,否则就会导致判决质量低下,审判效率低下,法律的机械适用。法官适当调整工作年限是非常必要的。

将司法体制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

周玉清在谈到《检察官法》增加检察官职责时表示,这是全面贯彻《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英烈保护法》等法律的需要。这些法律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的职权,检察法有必要对检察机关的职责进行细化和衔接。此外,新时代的人们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和环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通过这一调整,检察机关的职责被清晰地摆在了人民面前,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存在。

将司法体制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

人民日报(2019年4月24日03版)

标题:将司法体制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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