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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8月3日电(记者牛鹤)近日,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青市建设智司费字[2020]第24号)显示,因发布虚假广告,扣市美(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扣市美(天津)生物科技公司”)受到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2020年5月7日,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局接到举报,称扣时美(天津)生物技术公司在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执法人员在接到举报后,登录了库什美(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网站进行核实,发现网站上发布的“聚谷氨酸水凝胶系列”、“薰衣草舒缓健康精油”、“五行能量健康精油”等产品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处罚决定,库什美(天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不仅发布虚假广告,而且在医疗、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之外,还非法使用医疗术语。有竞争有竞争,所以要按照从重处罚的原则处罚,罚款10000元。同时,责令停止发布涉案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数据显示,库什美(天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黄丹是主要股东,持有55%的股份;李涛是第二大股东、法定代表人、经理和执行董事,持有25%的股份;潘长城是持有20%股份的三大股东。
库什美(天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渗透图(来源:天研查)
标题:蔻诗美(天津)生物科技公司“发布虚假广告”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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