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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孙伟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鼓励银行大幅增加小微企业初始贷款的工作要求,近日,基于小微企业“4+1”分化细分和去年第四季度以来“1亿户企业”首笔贷款户的扩大,浙江省银监局针对“三难”,如准确获得客户困难、授信审批困难、有效转型困难等。联系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市场监督局、地方金融监督局、小微企业“三年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浙江省培育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第一贷款人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作计划》)
据浙江省银行业监督管理局介绍,《工作计划》包括探索“非贷款人-先贷款人-合作客户”全过程渐进式金融服务的十项措施,建立涵盖业务发展、信贷管理、评估激励、风险补偿和监管评估的先贷款人精细化管理和培育体系,促进小额信贷服务增量拓展、质量提升和效率提升。2020年1-5月,浙江(不含宁波)银行业新增首次贷款企业约4万家,同比增长39.5%。
一是建立“五大名单”,提高第一贷款人对接的准确性。银行小微客户的传统营销具有广布网络的特点,企业是否“先贷”只能在深度对接后才能确定。指导辖区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挖掘“第一贷款人在哪里”的现有信息。对于“五大名单”中的非贷款人,如“1亿企业”、小微企业园区分类备案企业、产业链和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我行结算账户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各类小微企业,将深入挖掘企业融资需求,分层次、分批次组建首个贷款人储备银行,并提供及时对接服务。
据悉,在前期,浙江银监局已经从“1亿企业”的小微企业名单中梳理出53万户非贷款户名单,要求银行机构相互联系,了解企业的融资需求;截至6月底,已有5万家企业提出融资需求,实地走访银行14458家,发放贷款4158家(占受访企业的29%),贷款总额629.25亿元。
第二,“量体裁衣”,为第一贷款人建立有针对性的信贷管理机制。引导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经营管理规范、信贷准入条件相对不足的特点,建立有针对性的信贷管理机制和专项信贷审批渠道,优化第一贷款人授权审批的权限和业务流程。通过交叉验证信息,减少对财务报表的依赖;注重对第一贷款人真实经营状况和第一还款来源的调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第三,深化“合作银行”建设,强化全过程、渐进式的金融服务和咨询培育。鉴于第一贷款人的金融质量相对较弱,指示辖区内银行机构建立“非第一贷款人-第一贷款人-合作客户”的渐进式金融服务路径,为第一贷款人提供全程渐进式金融服务。对于纳入储备池的非贷款户,配备一名特别账户管理员;对于获得贷款的第一批贷款户,建立配套的金融服务方案。多维度加强对第一贷款户的引导和培育,从源头入手,帮助第一贷款户提高信用管理基础,培养金融知识,普及金融风险,鼓励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和公司治理,树立客观的债务管理理念。
第四,加大对第一贷款户的考核奖励力度,同时维护好第一贷款户的市场秩序。鼓励银行业机构加大对首贷户的积极考核激励,将首贷户的扩张指标纳入内部考核,并通过内部转让定价优惠或经济利润补贴。完善首贷人尽职豁免机制,适度提高普惠小微企业首贷不良率容忍度,充分调动基层银行首贷人拓展积极性。同时,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定位和经营特点细分小微企业客户群,探索符合本行特点的信贷技术和管理模式,形成各具特色、错位竞争的小微金融市场结构,有序扩大首贷户,防止“小户”。
第五,增加对第一贷款人的风险补偿,促进银企合作增加信贷。鉴于第一贷款人的风险相对较高,抵押品相对缺乏,通过金融激励和风险补偿、担保和保险信用增强,提高了银行的贷款热情和第一贷款人获得金融服务的可能性。推进合格领域小微企业贷款扩张,建立层级递进的积极激励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将银行机构首个贷款账户纳入各地实体经济发展金融支持评估。鼓励试点市县(市、区)在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中,充分利用专项金融资金,对首次贷款人的贷款、担保和保底保险给予金融支持。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政策性担保保险公司深化合作,加快开发专为首次贷款人服务的担保产品和担保保险产品,探索为首次贷款人提供批量担保,加大对首次贷款的支持力度。
第六,金融技术能够提高首次放贷者的融资便利性。引导辖区内银行机构通过金融技术授权和大数据分析,为小微企业首次申请贷款提供便利。充分依托浙江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挖掘分析支付数据、政务数据、业务数据等“备选数据”,全面提升“第一贷款人”的对接效率和风险评估准确性。为第一贷款人开发专属风险评估模型,为非贷款企业探索“贷前”机制。
浙江银监局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对辖区内银行业第一贷款户的持续跟踪、监控、分析和监管指导。一是探索建立科学的首次贷款监测分析系统。首次获得个人商业贷款的个体工商户将纳入监测范围,以充分反映首次贷款户的工作状况。二是进行监控和通报。各级监管部门要及时分析各条线、各地区首贷户的扩大情况,加强对工作进度落后机构的监督和指导。三是加大对首贷户工作成效的评估和应用。将银行机构第一贷款人情况纳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估和各地实体经济发展金融支持评估。第四,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同时,我们将加强对首次贷款人欺诈行为的甄别和处置,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有效提高首次贷款人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标题:浙江多部门联动推进小微企业首贷户培育 前5月首贷户增近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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