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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B&B”和“廉租房”治安扰民问题,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起草了《廉租房规范管理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10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通知》明确规定了短租的范围,即“以城市国有土地上住宅小区的房屋为经营场所,按日或按小时收取费用,提供住宿和休息服务”。根据征求意见稿,短租住房的运营应符合社区管理条例或业主大会的决定。如无管理规定或业主大会决定,应取得大厦内其他业主的书面同意。
《通知》提出了短租住房的管理要求,主要包括:
首先,明确短租住房的经营条件。也就是说,应当取得房屋所有人的书面同意,这符合社区管理法规或者业主大会的决定。没有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决定的,应当征得建筑物内其他业主的书面同意。此外,房屋还应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并依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二是明确短租经营者的安全责任。根据规定,短租房屋的经营者在入住前应当面核对住客的身份证明文件,并立即通过指定的信息系统申报登记信息。登记信息包括:承租人姓名、身份证类型、身份证号码、居住时间、有效联系方式等。
第三,明确互联网平台验证的责任。规定短租房网上发布平台应对短租房经营者提供的业主身份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安全责任保证书等资料进行核实,现场查看房屋状况,对经营者的身份进行实名登记和认证,对订单签约人和实际入住人的身份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进行逐一登记,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交入住人和房屋信息。
标题:北京就规范短租住房征求意见 北京开办民宿或需经其他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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