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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家园自救工作组自救解困的“工作流程及操作手段”

——幸福家园自救工作组侵吞企业资产的过程

2017年7月,怀仁市市委、市政府委托怀仁市住建局成立“幸福家园自救工作组”,市住建局任命住建局副局长李进元为工作组组长,吴玄德、王恒等四人为工作组成员。工作组成立后立即进驻幸福家园住宅工程项目,并接手幸福家园一期后续工程的施工和完善。

一、“幸福家园自救工作组”成立的原因背景

2017年5月9日,因遭他人合伙诬陷怀仁市怀仁云海生态园有限责任公司、怀安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王红兵,被石家庄桥西区公安局以合同诈骗罪刑事拘留,5月19日经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超长期羁押了773天。在这超长期羁押期间,王红兵虽然心系“幸福家园”一期工程的进展,惦念着小区业主的搬迁入住,但失去人身自由的他只能隔窗相望,心余力拙,无能为力。

(一)政府成立“幸福家园自救工作组”的初衷精神

在怀安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王红兵被以合同诈骗罪刑事拘留后,怀仁市市委、市政府委为了保证“幸福家园”一期工程顺利进行,尽快完工使小区业主早日迁居入住,决定委托怀仁市住建局成立“幸福家园自救工作组”。这一决定是体谅民心,关心民众疾苦,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无疑是正确的及时的,是无可非议的。这一举措给小区业主吃了定心丸,使业主们看到了希望,同时也给市住建局提出了工作要求和增加了他们的工作的责任感。

(二)“幸福家园自救工作组”的工作职责和应尽义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委托,怀仁市住建局随后成立了以副局长李进元为组长的“幸福家园自救工作组”。成立工作组这本是一件体谅民心解难纾困的大事,包含着政府的重托和信任,代表着政府的旨意和形象,所以工作组身负重任,责任重大。

首先,工作组应全面理解和体现政府的初衷精神。要以政府的要求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要以初衷精神检查督促自己的工作,为民办实事,维护政府形象。

其次,要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财务管理,要账目清楚,专款专用,严谨细致,专人负责。

第三、认真做好工作组的本质工作,要工程管理规范,资料齐全,施工各环节严格把关,要工作制度化,实施合理化,尽快完善一期后续工程,把政府初衷精神落实到实处。

第四、维护法律尊严,起廉洁表率作用,严格要求工作组成员遵纪守法,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但是工作组入驻接手后,在李进元的把持下并没有按照政府的初衷精神,没有把为民办事放在工作首位,却适得其反,拉帮结派,重用亲系,排斥异己,违纪违法,中饱私囊把工作组变成了一个自己一手遮天的独立帮派王国。

(三)“自救工作组”人员构成和自我独立王国的建立

以李进元为首的“幸福家园自救工作组”,首先进行了自我王国的组成和建立。

由于李进元的独断专行,工作组其他的住建局工作人员因看不惯他的做法被迫撤出。同时在我公司法定代理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由李进元擅自任命胡文军为公司总经理,任命李文元(李进元大哥)、李勇为公司副总经理,任命刘海桃为售楼部负责人。而由我授权委托的总经理姚兴文被逼无奈离开了岗位。至此,李进元完成了自救工作组的洗牌和组建,使之成为自己一人管控的帮派势力王国。

李进元一手遮天大权独霸,所有进入工地的施工队伍都由他一个人说了算,以“自救费”、工程中的款项中饱私囊满足自己的奢侈生活,并为亲属承揽项目工程。总经理胡文军为其弟承揽土建工程,副总经理李勇以公司名义为自己承揽单项工程,刘海桃把持房屋销售收取“自救费”大权。至此,一张蚕食侵吞企业资产的大网撒向幸福家园住宅工程项目的各个角落,幸福家园住宅工程也开始走向与政府初衷精神背道而驰的不归之路。

二、“幸福家园住宅工程”建设的背景及投资情况

讲到“幸福家园自救工作组”,首先我们应该清楚“幸福家园”工程项目的建设背景和工程建设过程的始终。了解这些才能帮助我们进一步看到“幸福家园自救工作组”的所作所为,背信弃义,才能看清他们的疯狂私欲和不可告人的罪恶目的。

(一)“幸福家园”居民住宅小区一期工程建设背景

2013年在加快城市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幸福怀仁的大好趋势下,1月11日,怀仁县云海生态园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理人王红兵与怀仁县政府确定以招商引资的形式签订了《怀仁县民俗文化生态美食娱乐城项目投资协议书》。根据《协议书》约定,该项目用地总面积约955.67亩。其中公共设施占地233.26亩,包括幸福大道、幸福桥、人工湖、九龙壁广场、休闲广场、绿化、配景、长廊等项目;商业开发综合项目建设净用地722.41亩,包括庞家大院、道殿纪念馆、准提书院、金沙滩民俗文化博物馆、金沙滩民俗文化美食城、明清步行商贸街、金融街、文昌阁、素食院、医院、养老院、学校、怀安“幸福家园”住宅小区、文化娱乐城等。

当时工程建设正处于怀仁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飞速发展时期,整个“民俗文化生态美食娱乐城项目”,在政府边施工边完善手续的政策激励下全面铺开,紧锣密鼓,夜以继日,进展非常顺利。

(二)“幸福家园”一期居民住宅小区一期建设规模

“幸福家园”住宅小区一期工程,按照原协议规划占地面积为144.86亩。后经2020年9月市自然资源局对“怀仁县民俗文化生态美食娱乐城项目”实际用地进行重新测量,并在《生态园工作组用地及规划小组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中明确:整个美食城项目实际用地572.02亩,其中公共设施用地204.35亩,综合建设净用地367.67亩(含原生态园酒店已办土地证的32.92亩)。“幸福家园”住宅小区总占地面积为161.14亩,一期实际占地面积为76237.02平方米,114.47亩。

由我公司开发建设“幸福家园”住宅小区一期工程,前期实际完成十二栋小高层住宅楼和三栋商业办公楼的主体建设,总建筑面积17.36万㎡。其中商铺完成总建筑面积2.84万㎡,住宅楼完成总建筑面积14.52万㎡。

2020年3月我公司又接手住建局工作组未完成的工程项目,继续完善了小区绿化、硬化、亮化、车位、景观、广场建设等工程,其中:绿化2.7为㎡,车位约1.0万㎡,道路广场约2.0万㎡,路灯约100套、新建假山一座、喷泉两处、水系120延长米、小桥、石雕小动物20余个,凉亭2座,休闲健身场400㎡,健身器材10余套等。

(三)“幸福家园”住宅小区一期工程预算审计情况

2019年6月年作为公司董事长的我洗冤回归后,立即委托具有国家一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对我公司在“幸福家园”住宅小区一期前期工程所完成的工程进度、工程造价和工程投资等进行审核预算。经过半年多的合同核实、图纸审查,现场对照,资料调取、财务账目审核、施工资料的审阅分析、按照国家定额测算等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于2020年6月初步完成了“幸福家园”住宅小区一期工程初步预算和审计工作,并编写了《幸福家园住宅小区工程专项说明》。

注:(因在《幸福家园住宅小区工程专项说明》初步审核编制中,施工单位、住建局工作组没有提供详尽的工程资料,以及工程没有进行竣工验收等,故不是最后工程竣工审计决算)。

“幸福家园”住宅小区一期工程,我公司共投入资金1.81亿元(不包括交付的土地出让金0.42亿元和2020年后陆续增加的0.12亿元)。其中:土地退地费0.163亿元,工程建设费1.52亿元(不包括按政府要求二次多支付的工程款0.3亿元),工程其他费用0.124亿元。如加之土地费用、后投入费用、农民工多开费用总计共投入2.65亿元。

(四)“幸福家园”住宅小区一期工程往来结算情况

我公司在“幸福家园”住宅小区一期前期工程中,共有四家施工单位入场进行施工。这四家施工单位分别为,浙江新东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金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三家挂靠施工队。这四家施工单位在“幸福家园”住宅小区一期工程中的往来结算具体如下:

1、浙江新东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张海港,承担6栋住宅楼及商业办公楼的施工任务。总建筑面积8.76万㎡,已完成建筑面积7.75万㎡,其中已支付工程款5199万元,按合同应付进度款(65%)3325万元,多付进度工程款1874万元,如减去口头约定而未支付的960万元,实际多付进度工程款914万元。

2、山西金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挂靠施工队潘中亮,承担5栋住宅楼的施工任务。总建筑面积5.6万㎡,已完成建筑面积4.5万㎡,其中已支付工程款4796万元,(按此次工程账务核查为4769万元,比第三方审计少26.41万元)按合同应付进度款(65%)2106万元,多付进度工程款2690万元。按合同应付竣工款3240万元,就是按照工程竣工结算,也多付工程竣工款1529万元。

3、山西金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挂靠施工队兰志玉,承担2栋住宅楼的施工任务。总建筑面积2.13万㎡,已完成建筑面积1.85万㎡,其中已支付工程款1792万元(按此次工程账务核查为1405.9万元),实际差异为386万元,按合同应付进度款(65%)783.10万元,此次工程账务核查多付进度工程款758万元。按合同应付竣工款1205万元,如按工程竣工结算,多付工程竣工款201万元。

4、山西金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挂靠施工队庄永超,承担2栋住宅的施工任务。总建筑面积3.58万㎡,已完成建筑面积3.21万㎡,其中已支付工程款2169万元,按合同应付进度款(65%)1522万元,多付进度工程款646.7万元。

依照《补充协议》条款,在施工方未提供部分验收资料前,开发商应付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为7737.02万元,按此计算我公司已多付工程进度款6219.78(万元)。

假设工作组接手前,“幸福家园”住宅小区一期工程已竣工,且施工方也按照《协议》提供了竣工验收资料,开发商扣除施工单位所有应扣的3314万元,已实际支付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款1.19亿元,所以我公司已多付四家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款为:2053万元。

通过第三方工程审计,查阅我公司财务账目,施工单位工程报表结算,以及支付工程款收据凭证等,可以看出我公司不仅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而且多付工程进度款6219.8万元,如按工程竣工结算计算,也多支付了工程竣工款2053万元。这还不包括为缓解农民工上访,按政府要求再二次重复支付的3000万元。

以上就是我公司在“幸福家园”住宅小区一期工程的实际工程进度和工程款的支付情况。并在最近市住建局进行的“幸福家园”工程账务核查中也已得到证实和确认。

谣言终究掩盖不了真相,在铁定的事实面前,在大浪淘沙的历史长河中,我经得起了时间的考验,法律的考验和人格的考验,唯有事实才能驱散阴霾。王红兵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幸福家园“烂尾楼”,导致收取“自救费”这一社会谣言,必将会不攻自破,转瞬即逝。历史定会还原事实的本来面目,还给我们一个久违的公正和清白。

三、“幸福家园”小区一期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013年1月11日,怀仁县云海生态园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理人王红兵与怀仁县政府确定,以招商引资的形式签订了《怀仁县民俗文化生态美食娱乐城项目协议》。该项目2013年被列为山西省朔州市招商引资重点工程,2014年又定为山西省政府重点项目。

(一)土地手续未及时办理,导致后续工程连锁反应

因建设项目土地手续没有及时跟进,导致工程无法进行公开招标,正规且有实力的施工单位难以进入,为之后小施工单位因自身实力拖欠工程材料款、施工人员工资,而引发的工程进度缓慢及为社会维稳埋下隐患和增加压力。

当年我公司与施工队签订的协议都是各施工队包工包料,甲方不进行材料的采购和提供。但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队自身经济实力的原因给不了供货商的材料款,供货商就此拒绝材料提供,没有材料工地就意味着停工,为了不误工期,我公司只能直接面对供货商支付工程材料款。

各施工队不能按时给工人发放工资,就出现了农民工上访的社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公司按照市政府“不管有多大困难,都要稳定农民工上访”的要求,再二次支付了工程款,使公司资金更是雪上加霜,举步维艰。实际上按照协议和工程进度,我公司已经足额支付给了各施工单位的进度款,是承包人及二手转包人中间层面出了问题,截留了工程款拖欠了工人的工资。这还得由我们去解决,真是有种主忧臣辱,越俎代庖之感。

(二)中途撤资退出合作,造成工程建设资金链断裂

集团在签订协议前就成立了“怀仁县怀安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承担了整个“民俗文化生态美食娱乐城”项目的建设施工任务。同期组建了工程指挥部和项目部,由当时另一股东惠青山担任工程建设的总经理。2013年秋季,正直“怀仁县民俗文化生态美食娱乐城”项目建设紧锣密鼓,热火朝天,顺利发展之际,投资人惠青山因土地手续未跟进办理及其他原因退出合作,原承诺2亿元的建设工程资金也付水东流,所投资金也如数撤走。这对整个工程项目来讲真是荆棘塞途,致命打击,真有一种风寒衣断,马跃折蹄,落井下石之感。

对于开发商来讲资金链断裂将会带来一种什么样的结果,这是不言而喻,众所周知的。这巨大的压力全部压在我一人身上,可想当时的困难是多么的严重,处境是多么的艰难。这样一个庞大的工程项目要继续下去就得有资金的保障,否则,整个工程就会戛然而止,毁于一旦。

(三)高额民间借贷使我公司巨额资产遭受侵占

面临这样一个猝不及防的局面,为了保证工程继续进行和尽早交付政府公共建设项目使用,我公司只能求助银行贷款和向社会多方筹资,5%的月息不仅使我公司偿还翻倍的借款数额,最终掉入黑恶势力企图吞并公司生态园酒店的陷阱。

一斑窥豹,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以上这些人利用放高利贷进行企业资产的掠夺,同样可称为是一帮以民间借贷为手段,大肆蚕食鲸吞民营企业财产的社会阴暗势力。

高额借贷后,我们立即将全部资金投入到工程项目建设,并按约定利息率连本带息分步偿还。截止2017年5月9日,我遭人诬陷被石家庄桥西区公安局以合同诈骗罪刑事拘留前,已通过现金支付、房屋抵顶等,还清了借贷本息,且偿还金额已远远高于借贷本息的数额。

(四)高息借贷遭黑恶势力打压,导致生态园酒店被迫关闭

2013年年底,大同浩海公司总经理项利军以自己的名义借给我公司3000万元高利贷,先期扣除了砍头息900万元,实到账2100万元,利息为月息六分(典型的高利贷)。自2013年底到2014年6月,我公司先后向项利军支付其利息及本金计3891万元,可他们说这只是还的利息。因其利息过高,并且一直在利滚利,给我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压力,使公司的生存和发展荆棘满途,布满危机。

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在“幸福家园”住宅小区一期工程建设中,这么大的压力和艰难没有压垮我,我们终究豪情未灭,激情不减,挺过来了。依靠政府和各级部门的支持,凭借自身的毅力和不屈的精神战胜了各种难关,还原了历史的本来面目,维护了企业的尊严和自身的清白,同时也使我们真正树立了矢志不移何惧险,砥砺前行战万难的决心和勇气。

四、“幸福家园自救工作组”鲜人为知的“自救”阴谋

“幸福家园自救工作组”自2017年9月入驻后,即开始进行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办法的实施。这是正常工作的开始,也是落实政府初衷精神的开端,我们也为此感到欣喜绝伦。但我们的期盼似乎出现了差误,工作组并没有按照政府要求体谅民情,关心群众疾苦,把完善工程项目放在工作首位,而是与政府要求背道而驰,干起了以权谋私,私饱肿囊的罪恶勾当。

(一)一人当权管理混乱,“三乱”严重无法无天

2017年9月市住建局“幸福家园自救工作组”接手工程入驻后,由于住建局工作组组长李进元目无法纪,一手遮天,独断专横,培养势力,违规办事,造成财务账目混乱、房屋售卖混乱、工程管理混乱“三乱”现象。“三乱”导致财务管理缺乏系统规范的财务账目、收支不明、账物不清、无专人负责、监管不力,国家财经制度如同废纸,收取钱款随意提取。房屋销售极端混乱,乱填合同低价销售,高价回收低价抵顶、虚构债权人冒名顶替,公司资产任意侵吞。工程管理如混水一潭,无签订施工合同(或后补),无工程报表,无监理资料,无竣工验收,工程材料随意定价,施工质量无人把关。以上“三项混乱”影响巨大,危害极深,给我公司造成了巨大的资产损失和名誉的诋毁。

(二)目无法纪,乱用职权,合伙侵吞企业资产

住建局副局长李进元在担任工作组组长期间,目无法纪,乱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把政府派驻工作组变成为家族式管理,大肆吞噬企业资产,为自己获取高额利益。

1、任命大哥李文元为公司副总经理,领取高额薪酬,配合李进元共同把持工作组日常工作。

2、为妻弟承揽防水工程,让亲属垄断所有住宅项目门窗材料供应,强迫施工方高价统一购买,门窗材料供应不上,整个工地停工等待。

3、让内弟李政以每月5%的高利息向公司放贷410万元,最终以抵顶结算的形式掠夺公司价值近1500万元的10套住宅和2套商铺,再强迫将房卖与施工队套取现金。

4、工作组随意降低楼盘售价存心搞垮企业。2014年“幸福家园住宅”所售的房屋定价为每平方米起价2800元。2018年后,怀仁县城稍微好的地段涨到了4000—5000元,而全县环境最好的幸福家园住宅区,在工作组入驻后却将房价降到了每平方米2600元。“幸福家园”二期、三期建住宅楼7栋,建筑面积12.728万平方米,以每平米价格损失1200元计算,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高达1.527亿元。

5、工作组自作主张变更土地性质,拆除了云海生态园有限责任公司已办理土地手续和产权证的游泳馆,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500多万元;在锦屏书院建设场址盖住宅楼,乱挖地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0万元,加上我公司原投资120多万打好的地基也遭到破坏,两项共计损失400余万元。

拆除1号商业楼(建筑面积:5944.6平方米),按公司制定的销售价格,至少造成5000万元的经济损失;拆除美食街东区大型商铺(建筑面积:978平方米),按公司制定的销售价格,至少造成8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两项累计又造成企业损失5800万元。

仅以上几项初步计算就给企业造成了近2.08亿元的巨额损失。这么大的人为损失靠收取“自救费”能弥补漏洞吗,真是欲盖弥彰,令人可笑。且收取的“自救费”究竟又用在何处,至今仍无法澄清。

(三)以权谋私生活腐化,道德败坏私欲膨胀

“幸福家园自救工作组”在李进元的把控下逐步沦落成以权谋私生活腐败的帮派体系。

以权谋私生活腐化。工作组进驻幸福家园后,没有牢记党的宗旨和习近平总书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党员要求,而是以手中的权利践踏民意大肆挥霍,过着清闲自在闲情逸致的生活。组长李进元每日中午吃饭前上班,酒足饭饱后开始支摊打麻将,鏖战之后歌厅舞场,优哉游哉。这样的工作态度,这样的工作方式能做好工作组的工作吗?无言可答,无需再论。

刘海桃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公司售房空白合同、收据,以及私自涂改原始合同、收据等手段,私自出售公司房屋二十多套,加上贪污业主自救费、售房业主过户费,另加自己名下的房子,商铺等,贪污、侵吞了公司近千万元的巨额财物。另有部分业主退房后,刘海桃进行二次低价变卖,现已查明在一半的退房中就给公司造成500多万元的损失。近几年刘海桃在银行开设了4个个人账户,用于房屋销售和收取其它款项的进账转账。本人还在近年与李进元分别在珠海购买了房子。

对此,我们不禁要问,近几年来企业经受重重打击,荆棘塞途,千疮百孔,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危在旦夕。然而某些人却利益熏天,胆大妄为,视法律而不顾大发企业之财。正是这些社会残渣势力导致和加剧了企业的困境,而他们却用企业的鲜血养肥了自己,培育出多个百万千万富翁。可他们至今仍然逍遥法外,品尝着用企业鲜血换来的瓜香果甜。

五、散布谣言蛊惑人心,为侵吞企业资产架桥铺路

“幸福家园自救工作组”自成立后,在李进元等人的把持下开始布局,为达到他们自己的狂妄野心,有针对性的制造谣言,蛊惑人心。一时社会上谣言四起,阴风狂卷,乌云密布,遮天盖日。

谣言一:“王红兵被法院判了十二年回不来了,他欠外债10多个亿,这下是凤凰落地彻底垮了”。

谣言二:“王红兵外债太多,拖欠农民工上亿的工资,给农民工开不了工资,所以造成了现在的乱尾楼”。

谣言三:“王红兵把钱卷跑了,无钱盖楼啦,收自救费也是因他造成的”。

三条谣言似三座大山,死死压在王红兵身上,真有一种驰声走誉传言沸,冰清气节难守身之感。每一条谣言就像乌云遮日,昏天暗地,波涌浪险。这不仅使王红兵的个人声誉黯然失色,降到零点,也正是如此为他们疯狂敛财拉开了帷幕。

(一)“王红兵回不来了”,引发了大肆敛财狂潮的爆发

2017年5月9日,怀安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王红兵,被石家庄桥西区公安局以合同诈骗罪刑事拘留,5月19日经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超长期羁押了773天。经过长达两年的取证审理,2019年6月,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以“祝亚力涉嫌故意陷害,其陈述不应采信,不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侦查人员违法取证,证据不应采纳”对我作出无罪判决。2020年11月4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下发《刑事赔偿决定书》,对我履行国家赔偿。

王红兵当初被石家庄警方抓捕,其实就是一场有预谋的策划。诱骗我掉入合同诈骗案的主谋祝亚力用假公章与我公司签订经济合同虽然我并不知情,但怀仁住建局副局长李进元可能事先已知。因为有庭审线索表明,祝亚力曾向包括李进元在内的相关人员有过许诺,事成(侵吞我公司资产和所有项目)之后,祝亚力会以每人10%的股份给予分配。而且李进元还亲自去石家庄,与祝亚力、办案民警濮宇密谈,王红兵在石家庄被羁押期间的情况,李进元几乎一清二楚,就连石家庄市检察院公诉人建议判决王红兵“十二年有期徒刑”都事先了如指掌,并刻意在工作组成员中传播。李进元的言行为工作组其他人员释放信号,“王红兵被判十二年,回不来了”。于是引发了工作组其他成员很快伸手大肆敛财的情形爆发,给企业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李进元作为住建局副局长、工作组组长,为什么对王红兵一案如此上心和关注,为什么想至王红兵于死地,难道之前有过深仇大恨吗?没有,只是利益的驱动,金钱的诱惑和私利的贪婪。他的所作所为丧失了做人的起码良知,暴露出在利益面前的丑恶嘴脸。

(二)王红兵造成乱尾楼,为工作组敛财奠定舆论基础

“幸福家园住宅工程”是一项在开发主体分离情况下的不寻常工程。整个前期建设开发由我公司承担,由于土地施工等手续未如期办理,投资合伙人中途撤资造成工程资金链断裂,民间高额借贷遭到黑恶势力打压和侵吞企业资产,最终导致整个工程于2015年秋季被迫停工。停工时“幸福家园一期住宅工程”已完成了总工程量的70%,并且当时我公司已按工程竣工款超额支付了施工单位的款项。2017年春季我公司又重新清理账务,整合资金继续完善后续工程。也就这一年因遭他人诬陷含冤被刑事拘留。

2019年6月王红兵无罪回归后,又于2020年3月自筹资金1200万元,继续完成小区绿化、硬化、亮化、车位、院内景观、假山、水系、喷泉和广场建设等工程。由于工作组拖欠工程款,造成施工队封堵住宅楼单元门,至今我们仍无法进入楼内。

2017年7月,怀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幸福家园工作组”接手一期后续工程建设。经历了两年多的时间,整个幸福家园一期工程基本完成,但还远未达到全部竣工交付使用的要求。据目前初步情况,整个工程项目还存在着诸多质量问题。如屋面漏雨、地下室渗水、电梯未进行检测发放合规证书、水、电、气还未全部入户,消防工程还未完工等。更为严重的是截至目前,整个工程项目仍未进行工程竣工验收。从现实不难看出谁才是真正造成“乱尾楼”的原因所在。

(三)收取“自救费”却给企业带来了更大的经济损失

收取“自救费”原意是解决工程资金不足的问题,从直观上讲,收取“自救费”应该是财务账面的钱增加了,这是起码的规律和人人兼之的常识。

据《退房抵顶自救费欠款明细表》的不完全统计,仅查证住房74户、地下室9套、门面房商铺7套的退房抵顶自救费情况,退房总金额为3689.5万元,抵顶自救费总金额为2931.2万元,欠款总金额为758.3万元,欠款总金额达到退房总金额的20.5%,这真是天方夜谭不可置信。换句话讲每100元的退房抵顶款就会产生20.5元的欠款,对这一奇怪现象的产生,谁能说清其中的奥秘。

以上退房金额只是全部收取和以房抵顶“自救费”其中的一部分。据我们初步掌握的数据截止2020年6月30日,“自救费”现已明确的就已收取了1463万元。如“幸福家园”住宅小区一期工程1080套住房全部收取“自救费”,那将是一笔4000余万元的巨额收费,如按此计算那又会出现多么大的巨额欠款,势必会给我公司带来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这样的后果真是令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

六、违反国家《规划法》,肆意破坏项目整体规划

(一)公司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其他费用的情况

2013年1月,我公司与怀仁县政府签订了《怀仁县民俗文化生态美食娱乐城项目投资协议书》后,立即开始着手交纳部分土地出让金及其他费用。从2013年2月25日至3月20日一个月的时间内,先后向怀仁县国土资源局缴纳土地出让金4187万元、代政府支付的土地补偿金1000万元、支付土地平整费用1100万元、交纳个人拆迁补偿费210万元、迁坟用费147.5万元,以上五项共计6644.5万元。

目前我们对公司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金等全部进行核实,从市自然资源局往来的支付凭证中看到,从2013年2月份开始,政府已将我公司交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金开始进入支付补偿程序。从十二项补偿支付凭证中看到,市自然资源局先后支付补偿金总计为5314.7万元。

土地款已交了,补偿金也补发了,我公司又为政府公建项目投入资金2.62亿元。这么大的资金投入却因多种人为原因,至今还没有完成一亩使用土地手续的办理。

(二)工作组“二期救一期、三期救二期”越救企业越惨

根据《幸福家园一期工程项目资产汇总表》可得知,“幸福家园一期工程”按正常计算市场总价值为7.45亿元,应产生利润为3.05亿元。针对本项目,我公司目前民间贷款连本带利总债务近3亿元(事实上都已还债和以房顶清),若考虑超付施工队0.4亿元,扣除税金质保金0.12亿元,则基本持平和略有结余。

但不具备建设开发主体资格的工作组,在接手幸福家园一期工程后,为了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擅自破坏原美食娱乐城项目的总体规划,提出了所谓“二期救一期、三期救二期”的自救办法。强行占用我公司已做规划的康养项目建设用地,自行决定开发建设幸福家园二期、三期住宅工程,共计开发建设12.73万平方米,1016套住宅。美其名曰实施自救,实为采用“高成本建设、低价格出售”的方式为个人获取高额利益。想以此弥补因财务管理混乱,房屋销售混乱,工程管理混乱,及贪污腐败,侵吞企业资产,所造成一期后续工程的巨额资金漏洞。

可事实适得其反,并非想象如此。近日通过市核查组的核实对账及调阅建设方、施工单位的相关资料等,发现工作组在“幸福家园”工程建设中累计欠款近2亿元,如加上税金、土地款等将近有3亿元的资金缺口。换句话讲楼房盖得越多欠款越大,这些钱去向何处,用于何事,真是令人无法解释和难以接受。

从这一侧面也能说明,工作组拖欠施工队工程款,施工队不尽心尽责按期完成工程施工,才是造成工程进展缓慢至今仍没有竣工验收的直接原因。

我的回归破灭了工作组他们一伙准备下一步继续“四期就三期、五期就四期”的狂妄野心,也断送了他们继续大肆敛财的黄粱美梦。否则原已建设的东西商业区将会全部拆除,一个集休闲旅游、民俗文化、康养美食的生态园区将毁于一旦,给怀仁市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带来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

(三)工作组违反《国家规划法》擅自破坏项目整体规划

国家《城乡规划法》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幸福家园自救工作组”本不具备建设开发主体资格,政府成立的初衷只是想尽快完善幸福家园一期后续工程,使业主早日搬迁居住。可工作组却视政府规划而不顾,擅自破坏“金沙滩民俗文化生态美食娱乐城项目”的总体规划建楼捞钱,胆量之大,行为之狂,无不称之为惊人创举。

七、工作组收取“自救费”难以填满敛财利己的无底洞

在幸福家园自救工作组入驻后不久,李进元就多次讲要把“青年路自救的模式”完整的搬到幸福家园。并与李勇密谋串通放高利贷的张绪全研究收取“自救费”一事。且不谈收取是否合规合法,但收取的“自救费”如何管理,是否上账,是否进了工作组的账户,是否设专门机构专人管理,是否账务公开,业主是否知道钱用在何处,这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和具体的操作流程。自救工作组有明确的规定和具体流程吗,我们不便过早定论,但他们的做法却是实在让人难以理解,和义愤填膺。所谓的“青年路模式”至今仍漏洞百出,很多遗留问题仍无法得到解决。

(一)工作组“三乱”现象严重,“自救费”去向不明

2017年9月市住建局“幸福家园自救工作组”接手工程入驻后,由于独断专横,培养势力,目无法纪,违规办事,造成财务账目混乱、房屋售卖混乱、工程管理混乱。“三乱”给我公司造成了巨大的资产损失。

2019年7月在我被超长期羁押无罪释放后,立即前往工作组与其进行交谈和沟通。并多次提出将工作组接手期间的工程资料、财务账目、房屋销售抵顶资料等交于我公司。但工作组百般推脱,或避而不见,或拒不交接。以工作组没有资料为借口,至今也未向我公司交于任何资料、数据、报表等。

“自救费”是百姓的血汗钱,是工程建设的应急款,是关系着千家万户迁居入住的民生大事。可仅仅这几个人就能左右全局,任意侵吞和占有“自救费”为个人谋取私利,良知何在,天理不容。我们强烈要求上级机关责令幸福家园工作组,对收取“自救费”的数额,使用情况,用于何处,完成的项目等公示与众,给民众一个交代,给企业一个交代,给政府一个交代,给法律一个交代。

(二)收取“自救费”成为工作组个别人侵吞企业资产的变相工具

“幸福家园”工作组在自行收取“自救费”时,曾制定了具体收取的理由和办法。

1、为完善住宅小区后续工程,向每户业主额外收取每平方300元的自救费用。按幸福小区一期住宅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1080户住户计算,每户平均交3万元,1080户住户应交近4000万元的“自救费”,所收缴资金作为支付自救工程专款专用。

2、因许多业主手中有多套住房,本人不愿再交现金,愿意退出其中一套房为其他房抵交自救费,于是就出现了所谓以房抵顶自救费的现象。用房抵顶自救费只限于工程顶房,按每平方米500元收取,房子抵顶自救费后房子归公司所有。公司收回的房子给工程队抵顶工程款,而不允许出售他人。

但在实际工作中,工作组任命的副总经理李勇和售房部经理刘海桃俩人狼狈为奸相互配合,利用职务和掌握的房源详细资料,将退回公司名下的房屋用冒名顶替、虚构债权人的手段,为他人抵顶自救费,并将收缴的部分自救费据为己有。

3、更可令人不解的是2017年就开始收取自救费了,可2019年底刘海桃、张绪全两人还替他人代交自救费。他人的自救费怎么由你们代交,为什么两人签字付款,是谁出的钱,其中的原委如何解释。

4、更令人愤恨的是,一施工队承包人在工作组个别人的唆使下,让他写了收到79.6万元的收条,说收到公司给他的工程结算款。然后用这笔工程款给工作组个别人名下的房子抵顶自救费。工作组个别人用虚假收条抵顶了自己名下房子自救费,剩下余款又给别人抵顶了自救费(并向别的房主收取了现金),共抵顶了21套房子的自救费。工作组个别人给写收条人开了两套住房做工程结算款(两套房子实际价值67.3万元)。

在此事之后工作组送来的工程结算中,未发现此笔工程结算款,本人报送的工程结算中也未包括此款内容。后来工作组个别人怕此事暴露,让此人在同一天写了六张不同时间的79.6万元的借款条,被借款人自然是工作组个别人的署名签字。

这是赤裸裸的欺诈行为,是明目张胆的侵吞企业资产阴险套路。房子是他们侵占公司资产为自己多得的房子,借条可以说成是借他们自己的钱,这样就完成了房子的兑现,钱自然进了他们自己的腰包。套路之精明,行为之恶劣,胆量之狂妄,做法之阴险。这就是工作组的自救吗?是用企业的资产救助自己,真正意义上的自我敛财!

近两年多来,我们曾数次将住建局工作组接手“幸福家园”住宅工程期间个别人目无法纪,大肆侵吞企业资产的非法行为上报上级纪检、司法有关部门,并多次向法院起诉走法律程序维权,但仍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近期上诉已有进展,我们期盼着正义的到来,期盼着明镜高悬的审判,等待着谁触犯了法律谁必将受到法律严惩的那一天的到来!

八、工作组个别成员疯狂侵吞企业资产的事实缩影

“幸福家园自救工作组”成立接手后,工作组组长李进元飞扬跋扈,擅自任命公司的所谓领导。由于李进元的独断专行,工作组其他的住建局工作人员也被迫撤出。至此,自救工作组已沦落成为李进元一人管控的帮派势力王国,在其个别成员中挖空心思,煞费苦心,利用手中的权利殚精竭虑的侵吞企业资产,把工作组沦为自己私利膨胀贪婪的摇篮。

李勇作为“幸福家园”自救工作组成员之一,来我公司前,在“山西金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后我公司项目合伙人撤资退出后,李勇于2014年2月来我公司工程项目部。来我公司后,以“山西金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开始承揽美食娱乐城项目部分工程,并开始逐步走向了侵吞企业资产的狂妄之路。

(一)承揽工程转手外包,背后操纵肆意捞取钱财

近期在“美食娱乐城”项目工程量核查时发现,李勇以山西金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承揽了美食娱乐城项目8项单项工程。在本人提供的8项单项工程中,除幸福家园小区售楼处工程为他本人组织施工外,其余他以乙方签订的“幸福大桥的上部分装饰”、“幸福家园一期大门”两项工程均由李勇签订合同后转手他人。其余5项均为2014年2月份以后,他已作为甲方代表与施工队签订的合同。也可以说他作为甲方代表为自己承揽工程怕露出马脚,采取瞒天过海架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而他进行背后操作,这样甲乙双方都同为他一人说了算,此后一路绿灯,畅通无阻。

因此,他所说的本人以山西金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义,承揽了美食娱乐城项目8项单项工程这一说法,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有着弄虚作假,瞒天过海,空手套钱之嫌疑。

2013年10月,李勇以山西金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生态园装饰装修项目部)的乙方名义,承揽了“幸福大桥的上部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李勇随即将工程转手给河北一家古建筑建设工程公司,由赵同占作为施工方承揽人完成了幸福大桥的上部装饰工程。

据李勇提供的《承揽工程结算实况表》中明确,幸福大桥上部装饰工程总造价为2197.85万元,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后进行结账时,李勇却百般刁难,疯狂打压,最后只支付工程队150万元的工程款。

幸福家园一期大门工程,造价243万元,同样李勇与我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后,随即将工程仍转手给上述这家河北古建筑建设工程公司,继续由赵同占作为施工方承揽了幸福家园一期大门的建设工程。工程完成后,李勇同出一辙,采取同样的手段,只付给了施工单位不足50万元的工程款,截止今日还欠施工队15万元工程款。

从以上两例施工不难看出,李勇在作为乙方承揽美食娱乐城部分项目时,就以偷梁换柱,加大工程造价,压低支付施工队工程款而达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这是地地道道的一种唯利是图,见钱眼开,损公肥私的做法,也充分暴露出本人的阴险和贪婪。

(二)权利在手利益熏心,处心积虑侵吞企业资产

李勇在挂靠山西金峰公司承揽美食城项目8项单项工程经工程项目增多,工程量扩大,工程材料价格、使用量提高后,所产生的工程费用共计为3994万元。截止2015年2月7日,我公司已支付施工人员史勇工程款429.5万元;付武斌35.6万元;共计456.1万元,按李勇的报价还欠工程款3538万元。

你作为甲方的工程代表,如此的绞尽脑汁,如此的挖空心思,如此的胆大妄为,如此的疯狂至极,你做人的良心何在,简直是对企业资产赤裸裸的侵吞,对法律肆无忌惮的践踏。

(三)不顾廉耻编造资金垫付项目,丧失人格捞取钱财

李勇在《我在生态园项目中工程结算往来说明》明确:我作为生态园项目经理,为开发商从事其他工程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发生的垫付费用3项,共计532万元。

为偿还以上资金,仍然采用以房抵顶的办法。其中:

用幸福家园3套住宅1套商铺抵付384万元;用幸福家园3套住宅抵付148万元。两项总计532万元。

经公司测算幸福家园3套住宅房总价应为135.3万元,1套建筑面积291.26平方米的门面商铺,房价为291.3万元,两项总计为426.6万元。已超出他自己所说的本金42.6万元。且抵顶时间远远短于借款利息年限。

为公司垫付技术管理工资,实属天方夜谭,我公司不予承认。他中饱私囊已给公司造成了巨额的经济损失,公司正在通过法律追究他的法律责任,怎么还存在拖欠本人工资的问题。难道你侵吞了公司几千万元的资产钱物,还需要公司给你发放工资雇用你敛财吗?他用3套住宅房抵顶莫须有的款项,又直接給公司造成130.5万元的经济损失。

(四)利用职权见利妄为,目无法纪侵吞企业资产

李勇在《我在生态园项目中工程结算往来说明》明确:我作为生态园项目经理,通过抵押借款的方式为开发商融资借款306.8万元,利息405.01万元共计712万元。此笔借款是否真实,目前正在进一步的核查中。

从他提供的《往来结算确认表》初步确认,李勇为还他本人所说的712万元的融资借款本息,共开出幸福家园26套住宅房(其中一套是重复),按公司售房价格总价值为1107.5万元。仅此一项又使企业395.5万元的资产流失。

综上所述,李勇在自述承揽的8项单项工程和负责公司项目部期间,共支付工程款456万元,如按公司售房抵顶规定,分批分次开房抵押总计应为10412万元,初步统计给公司至少造成近6000万元的巨大经济损失。真是胆大包天,目无法纪,丧心病狂,是可忍孰不可忍。

李勇自2014年2月进入我公司项目部以来,利用手中权利和职务之便,大肆敛财和侵吞企业资产,从来时的身无分文到后来的腰缠万贯,家产千万,这实属是对社会的一种讽刺和对法律的无情嘲弄和践踏。

(五)利用房屋销售大权,作为自己侵吞敛财的敲门砖

刘海桃作为工作组主要成员之一,原先在公司售房部工作,工作组进驻后由李进元任命为售房部经理。近年来,本人利用手中掌管的权力,把公司财产作为自己发财致富的敲门砖,肆无忌惮,丧心病狂的大肆侵吞企业资产,她的行为做法简直可誉为“万马军中一枝花,侵吞敛财胆量大”。不管何时何地,何种场合,她总是冲锋陷阵,气焰嚣张,作为侵吞企业资产的急先锋。

刘海桃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公司售房空白合同、收据,以及私自涂改原始合同、收据等手段,私自出售公司房屋二十多套,加上私吞业主自救费、售房业主过户费,虚构债权人买房,另加自己名下的房子,商铺等,贪污侵吞了公司上千万元的巨额资产财物。

(六)恶毒阴险制造混乱,干扰大局唯恐企业向前发展

今年以来,我公司创业和发展过程的真相已逐渐公开与社会,民众也开始对我公司有了一新的认识和理解,对我本人也有了一正确的认可和评价,我们企业也正在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心下重整旗鼓,砥砺前行,蓄势待发。

从2020年3月开始,我又多方奔波自筹资金完成了幸福家园一期绿化、硬化、亮化、大门建设、院内景观、设施完善等工程,二期、三期绿化亮化工程。同时道殿纪念馆、文昌阁工程也已接近尾声。今年5月份我们又在原生态园内改扩建进行康养中心的建设,明年夏季首批原生态酒店可正式运营接待各地顾客。这一段时间是我们全力以赴努力拼搏的紧要关头,我们需要一个宽松的营商环境,更需要建设资金的支持。我们在寻找各方支持的情况下,无奈之举以房抵顶以销售个别门面房,回笼部分建设资金。

可此时刘海桃却带人看门面房,并以3000元/㎡的价格销售。这是何等的滑稽,何等的狂妄,何等的令利智昏!

我2019年即已回归,工作组也早已撤回,虽工作组至今未交接资料,但幸福家园开发主体是我公司,我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对于房屋抵顶销售除公司有权外,其他人没有这个权力和义务。另外我公司已对工作组个别人在接手幸福家园工程期间,中饱私囊侵吞企业资产的事实进行起诉,刘海桃是工作组任命的,难道此时此刻她还有这个权利吗?

从这个事实不难看出,此人是多么的愚昧无知,多么的利益熏心,多么的阴险毒辣,说明工作组里这一股侵吞企业资产,大发企业横财的帮派势力还不死心,还在蠢蠢欲动。他们的罪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干扰大局,制造混乱,破坏企业的发展。这是一伙些侵吞企业资产,践踏国家法律,破坏企业发展的历史罪人,他们的阴谋岂能得逞,他们的野心定如以卵击石,自取灭亡,必将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以上只是住建局工作组接手“幸福家园”工程项目所作所为的冰山一角,他们的恶劣行径和狂妄野心,真是令人义愤填膺,罄笔难书。

回顾企业所走过的艰辛历程和发展史,我们深感企业能走到今天实属不易,中间经历了那么多的不胜其苦和艰难险阻,是常人难以想象。但我们肩负着历史的重担,有不忘初心,不负使命的神圣职责,更有一种“我自松拔迎风涛,百折不挠再攀峰”的大无畏胸怀。有国家政策的支持,在各级政府的关心帮助下,我们有信心有能力,通过自身不懈的努力奋斗,我们的目标一定会早日实现。

我们真诚地希望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对我公司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关注,并协调督促以上问题早日得到解决。为我们企业提供一个公正、和谐、宽松的营商环境,使我们有能力战胜前进中的艰难险阻,在困境中求得生存和发展,为怀仁市经济建设及文化、旅旅、康养事业的发展,继续做出我们的积极贡献。

同时,我们也再一次的呼吁:要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企业的权益,对那些大发企业横财,干扰企业正常发展,破坏企业营商环境,践踏国家法律的行为要给予严厉的打击,谁触犯法律必将要受到社会的公判和法律的严惩!


标题:幸福家园自救工作组自救解困的工作流程及操作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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