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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被拘留11个月的田亚葵无法进入北京市公安局网监所对原长兵的审判现场。
本报记者叶铁桥摄 年2月4日,天气清寒。 从早上8点到下午1点半,白发苍苍的田亚葵整整站了5个半小时,都没能进入位于石景山区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入口。 当天,我院刑二庭上午9点半开庭的案件与他有关。 在这个案件中,被告人被称为士兵,他只“无中生有,挟私报复,完全栽赃,利用职权制造冤案”,就把田亚葵关在了11个月的监狱里。 性质恶劣的地方是,事故发生前,于兵是北京市公安局公共新闻网络安全监察处(以下简称“网监所”——记者注)的部长,田亚葵担任京东方微点新闻技术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东方微点”——记者注)的副社长。 官方通报称,东方微点是生产杀毒软件的企业,士兵制造冤大头来自“受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星”——记者注)的邀请”,瑞星是国内知名的杀毒软件制造商。 这起事件在北京市公安局的网监中有几人落马。 据报道,士兵将案件金额控制在1400万元,事发后在北京奥运会前夕逃往南非,两个月后被逮捕。 知情人士表示,他在法庭上几乎承认了所有指控,另有两名网络监狱的公务员被判刑。 据报道,该案另一主角瑞星企业原常务副社长赵四章因涉嫌行贿准备于2008年8月1日出境时,在首都机场被纪检机关带走调查,并被检察机关逮捕。 东方微点被这个假事件打击得元气大伤,差不多毁灭了。 一流产品长时间上市被阻止,经济损失超过3000万元。 田亚葵被关进监狱,在狱中写了一次诗来自慰。 49岁的他,经过这个监狱的灾难,头发明显比黑还白。 东方微点的其他工作人员苦于通缉和传唤。 考察这一事件,对士兵来说完全出于个人私利,但这一事件背后展现出的个别公务员贪污腐败和官商勾结的好处链条令人震惊。 “第一事件”是彻底的“第一造假事件” ,东方微点企业社长刘旭的电脑中,保存着一系列的资料,每次有记者采访,都会将笔记本移动到记者面前,不出示证据 刘旭是杀毒软件的研发专家,在国内杀毒领域很有名。 2003年,他辞去瑞星企业董事、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一职,2005年1月成立东方微点。 新创业的刘旭开发了新的抗病毒产品,认为该系统具有革命意义。 “以前的杀毒软件都是现有的杀毒软件,对新病毒无能为力,但我的产品是主动防御型产品,与现有的杀毒软件的想法完全不同,可以自动监视、分解、发现新病毒 ” 2005年暑假,这个新软件上市前不久,东方微点遭遇了几乎毁灭性的“国内杀毒企业传播病毒第一案”,被指控销售产品,传播病毒。 这样的指控,无论放在哪个杀毒企业,都会名声扫地,消沉,破产。 2005年10月,多家媒体报道了该事件,但报道版本基本相同,始末如下: 2005年7月2日,网监接到多家杀毒企业举报,1月以来,销声匿迹。 7月5日,在网监检测东方微点时,该企业副社长田亚葵的电脑中有4种病毒于2004年12月21日被激活,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连接到网络的局域网中 网络入毒行为造成部分网络瘫痪,该地区证券企业和管理顾问有限企业直接经济损失达数十万元。 8月30日,公安机关对涉嫌“故意编制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后果”的田亚葵进行刑事拘留。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文章的来源都来自网络监狱。 但是,从现在明确的事实来看,这是士兵拿到的完全的假冒事件,完全是基于个人贪污和不正当商业竞争的目的共谋栽赃陷害。 纪检机关后来透露,此案造假十分拙劣,漏洞百出:首先,田亚葵的电脑于2005年4月1日上网,无法下毒。 其次,经国家新闻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田亚葵的计算机中,作证的4种病毒中只有3种被发现,没有被激活过,也没有传播能力。 但是,在这样漏洞百出的事件中,让田亚葵付出了11个月的代价。 2007年11月20日,在接受取保候审12个月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向他提出了精彩的诉讼。 在监狱里,田亚葵经常写诗发泄怒气。 “那是为了自我激励,是自我安慰,我怕自己受不了。 ”。 如果不按照命令造假,“下沉” 自从个人和企业莫名其妙地遭到报复之后,刘旭、田亚葵等人一直在通报和访问。 这个过程历经艰辛,直到2008年7月17日,北京市成立了由北京市纪委主导的专题小组,刘、田等人的通报之路发生了明显的转变。 北京市纪检机关明确表示,“东方微点传播计算机病毒事件”完全是采购假举报、假损失、假鉴定等证据材料制造的假事件,是“纯粹的假赃物陷害”。 而且,随着网监处事件小组原副队长张鹏云和网监处原副处长齐坤一案被判决,此案已经脉络清晰。 原来,2005年7月,士兵受瑞星企业委托,让张鹏云、齐坤“铲子”了从事计算机病毒防范软件业务的东方微点。 接到 指令后,张鹏云等人开始频繁调查东方的微小点。 网监一位警官后来作证说:“觉得张鹏云的从业态度一定要找出东方微小之处的缺点,否则不收兵……张鹏云做了疲劳战略,不听一次就第二次、第三次,直到他满意。” 2005年7月20日上午,士兵又组织了一次会议,中心议题为东方微点。 相关人士表示,于兵先让张鹏云介绍事件后,东方微点的田亚葵、刘旭抵制说:“将该企业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删除、编辑、增加、干涉计算机新闻系统功能,导致计算机新闻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后果特别严重,将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然后第三项规定:故意编制和传输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按照第一项规定处罚。 2005年8月,张鹏云和齐坤根据士兵配置的证据链,前往北京思马特管理顾问有限企业和北京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理部,调查企业电脑感染病毒、造成损失的情况。 个企业的计算机感染病毒,但没有损失。 齐坤等人表示,制造病毒的企业很有钱,可以向这些企业赔偿,“在这期间,计算机感染病毒而瘫痪,没有做成多少业务,可以根据这些计算损失。” 为此,为了“在没有具体调查和论证的情况下给出数字”,分别出具了10万元虚假损失的证据资料。 健桥企业的职员表示,在这些所谓的损失中,包括昆明出差感染的病毒。 即使这不合理,由于“证书是公安局的人让企业这样颁发的”,两家企业也必须这样颁发。 为了尽量完善 程序,张鹏云找到了企业的判断损失,但这个过程也充满了猫。 这个判断企业是由相关人员瑞星企业原副总经理赵四章推荐的,因为赵四章随后联系了瑞星企业独立董事邹志文、邹和北京中润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事实上,北京中润华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司法判断资格,但张鹏云说:“那也可以吧。” 中润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另一家事务所进行了“瑞星企业病毒库价值判断”和“瑞星损失判断”,以及思麦特企业和健桥企业对“病毒损失”的判断。 张鹏云说:“第一次做的是瑞星病毒库的价值,做了几亿元,但兵看到后,价值太高,要求重做。 联系邹志文重新后,第二次变成了6000万元以上。 ”。 2005年8月27日,为了证实从两家企业发现的木马病毒是从田亚葵的笔记本电脑传来的,兵请齐坤召集病毒专家举行论证会。 在论证过程中,齐坤没有向专家提供真实的资料。 专家论证后,齐坤根据兵的授权,将专家的意见从“基本可以明确”改为“可以明确”。 参加金山企业专家论证会的人,他当时的意见是“有这样的风险”或者“有可能”,不是正面意见,不能说“可以明确”。 因为无论是从当时的现实状况还是从技术角度都没有得到肯定的意见。 在他的印象中,其他出席的专家也没有说“可以明确”,而是说“可以”。 2005年8月30日,田亚葵被刑事拘留,但出现了奇怪的场面。 这个时候,没有人报警。 9月,由于缺乏举报材料,士兵又安排张、齐两人到多家网络安全企业工作,迫使这些企业提供虚假病毒爆发举报材料。 一家网络安全企业副总经理表示,当时网监的人给他打电话了解情况,让企业写疫情报告,特别是对报告提出要求。 “报告书的ip地址是网络监狱的人提供的”。 另一个程序漏洞是,张鹏云等人处理了这个事件,没有通过自己的直接上司事件小组队长进行,而是在田亚葵被逮捕一周后的9月6日之前,拿着两张立案决定书让队长签字。 队长问,人抓住了他怎么给我签名的。 张鹏云说:“兵长说了就必须执行命令。” 由于事件小组组长签字时必须将日期改写为9月6日,因此必须改写日期,“标记突出”。 张鹏云和齐坤最终因徇私枉法罪,一审分别被判处3年徒刑、3年缓刑。 张、齐两人对这一事件进行了反省。 张鹏云表示,自开始田亚葵案以来以为是荒唐的案件,但本身不能构成刑事案件,都是兵工必须成功办刑事案件,让他们求证。 “每次会议都说士兵能做的事,做不到的事就沉下去。 这件事如果不照他想的去做,就会沉没。 ”。 齐坤也表示,当时为了迎合士兵的意愿,做了这件事,“目的之一是博得士兵的欢心,二是将来有助于职务晋升”。 齐坤又从赵四章那里收受了五万元的贿赂。 被伤害的东方微点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件造假案的最大受害者是田亚葵,但是网监所指控田亚葵于2004年12月21日传毒,东方微点于2005年1月成立,为什么士兵们却无处不在东方微点? 这表明于兵的目的是“山震虎”,矛头其实指向的是东方的微点和社长刘旭。 刘旭说,2005年7月初,新软件上市时,突然被网络审计所调查。 理由是“杀毒企业的资质调查”。 2005年7~8月间,网监经常“检查”东方的微小点,“一周三四次”的同时多次传唤企业员工,“有时下午3点到半夜之间呼叫”。 另外,通过网络和电视,通缉病毒仓库保管员崔素辉。 “他安排保管病毒库。 因为他刚毕业,业务还不太了解。 那时他23岁,没打算通缉他。 ”。 刘旭说,崔素辉不得不到处逃亡,除夕也只能在小酒店度过,很痛苦。 这样耍得团团转,企业人心惶惶,业务全面受阻。 特别是田亚葵被捕后,东方的微点更是处于波涛汹涌之中。 “一夜之间品尝过四五处隐藏的味道吗? ”。 刘旭问记者。 他说,当时为了防止办事员被跟踪,他不敢回家,每天晚上都换几个酒店休息,“每天都生活在恐惧中”。 由于担心会被监听,他居然配置了9部手机。 企业研发部曾被勒令南下福州。 为了不被跟踪,刘旭买了20多张从北京到厦门的火车票。 工作人员上了火车后,他偷偷中途下车,最后换乘车,半夜到了福州。 但最致命的是,2006年,在产品申报过程中,位于天津的国家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中心出示了北京市公安局网监所下发的公函,称为东方微点涉案,其病毒防治产品开始销售的权利。 这是因为我国对防病毒产品实施了销售许可制度。 根据规定,申请销售许可证必须提供公司经营许可证、产品开发备案说明书、公安部指定机关的产品检验报告三个要件,是必不可少的。 截至2008年2月,东方微点已取得被干扰近3年的销售许可证。 “但是,我们还是被‘国内杀毒企业携带病毒第一事件’的耻辱柱困住了。 谁来选择我们宣传的产品? ”。 刘旭说。 但是,在采访过程中,他向记者出示多份证书,说明该企业产品的优势,最突出的是,不得超过2008年北京奥运会时奥委会颁发的证书和感谢信。 感谢信表示,“作为北京奥运会开幕式运营中心唯一采用的杀毒软件,微点自主防御软件可以防止病毒攻击、黑客入侵,特别是泄露开幕式方案,确保开幕式运营中心网络新闻系统的安全。 刘旭表示,微点自主防御软件因技术独创性,被科技部列入国家863项目。 于兵等人制造的造假事件,对东方的微小点产生了不可逆转的负面影响。 刘旭说,士兵被判刑后,他们启动了一系列维权措施,为自己和企业“讨论说法”。 5本个人护照背后的未决案件 ,几天前,刘旭和田亚葵等侦破士兵案件将于2月4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他们多次要求证明,被告知此案将公开审理。 但是,2月4日上午8点,田亚葵等数十名媒体记者赶到法院,却被告知旁听席已满。 多次战斗后,刘旭的太太和弟弟可以进入审判现场旁听,但等待的记者没有旁听机会。 刘旭的弟弟说,于兵几乎承认了公诉人的指控,审判进行得非常顺利。 此前官方通报称,除了收受瑞星企业的贿赂外,于兵涉嫌利用职务侵吞公款,但他最令人眼花缭乱的操作是编造户籍、私办护照和海外身份。 据 通报,2003年11月,一名士兵私自在国外办理马里居留卡。 2004年10月,办理澳门非永久居留证。 之后,他拿走了中美洲伯利兹的护照和居留证。 2006年10月,于兵几个人找到当地人,用自己的照片办户口,在三亚市申报私人护照,多次出入境。 2001年以来,士兵采用私人护照30次,出入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港澳等地,查明了他在这些行程中做了什么,以及今后的事件。 2008年7月23日,因作兵用伪证从深圳出境,抵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最终逃亡南非。 2008年9月10日,驻兵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9月18日在南非被逮捕受审。 本报北京2月4日电
标题:“一个网监处长炮制的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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