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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公布瑞安市委书记“两天开3房”调查结果 系司机顶名违规 新闻网-中国青年报 -01-29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濮阳信息港温州1月28日电(记者张和平)对比有读者反映瑞安市委书记蒋珍明两天内在杭州开了3个宾馆的帖文,根据温州市委领导意见,温州市立即组成调查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公布了调查及解决结果。
关于开省委党校660元发票问题。2009年11月23日~26日期间,瑞安市委书记蒋珍明参加省委党校举办的县(市、区)委书记培训班,其本人费用由省委组织部结算,其驾驶员李某某同期以其驾驶证登记入住省委党校招待所b2210房并自行承担住宿费用,李某某未经请示,以蒋珍明名义结账费用660元(房价为220元/天)。
关于开赞成宾馆380元发票问题。蒋珍明因11月26日下午杭州市区另有公务活动,需晚上才能回瑞安,驾驶员李某某为保证11月26日晚从杭州回瑞安近五小时安全驾驶的需要,从省委党校新校区(余杭区仓前镇)到市区,于11月26日14时许以其驾驶证登记入住杭州赞成宾馆822房,并未经请示以蒋珍明名义结账,费用为380元(房费214元,晚餐86元,商场花费80元)。
关于开龙禧大酒店1176元发票问题。11月26日21时许,大雾封道,无法通过高速公路返回瑞安,蒋珍明及其驾驶员李某某于11月27日零时许返回杭州滨江区,并分别以身份证和驾驶证登记入住杭州市龙禧大酒店,房号分别为1216和1220房,两人共花费1176元(每间房价572元/天),移动通话费2元,方便面花费30元。
对此,温州市调查组作出解决意见:驾驶员李某某行为违反有关财务规定,责令瑞安市委办公室按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予以纠正,并进行通报批评。据此,瑞安市发出通报,对驾驶员李某某行为违反有关财务规定提出批评,对超标部分由其自负。
标题:“温州公布瑞安市委书记“两天开3房”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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