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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8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了《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的使用。草案要求统筹城乡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满足农村工业和基础设施用地的合理需求,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编制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规划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的生活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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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盘活闲置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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