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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基金:
加大科技体系建设力度
提高证券纠纷调解的有效性
⊙记者○编者溥
记者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基金公司)获悉,2019年10月22日上午,保险基金公司召开了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会议。保险基金公司表示,将进一步加大科技体系建设力度,不断打造一流的信息化、科技化证券集团纠纷解决支持服务平台,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会议聘请了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伦、盈科、景甜恭城等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学者和律师担任调解员,并邀请了中国证监会监察局、法务部、处罚委员会、保监局、北京证监局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进行指导。会议宣布了新调解员的名单,并向新调解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上,保险基金公司介绍了一年来的调解工作。一年来,保险基金公司与十余家市法院建立了长期合作机制,重点关注“一对多”上市公司欺诈发行和虚假陈述纠纷民事赔偿案件,重点关注重点领域和重点案件,支持司法审判,注重诉讼调解,建立联合管理账户,确保赔偿准确及时支付,逐步形成保险基金公司纠纷调解的特色。截至目前,保险基金公司已成功调解了500多起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涉案金额超过6600万元;目前仍有1000多起案件正在调解中,涉案金额超过8000万元。
会上,专家、学者和律师畅谈了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的现状和态势,诉讼创新和多元化解决机制,以及技术驱动的区块链。
清华大学唐鑫教授认为,要提高证券纠纷解决的有效性,不断探索需要一种既符合证券集团纠纷解决规律又符合中国国情的解决机制。我国不仅要借鉴美国集体诉讼和德国示范诉讼等发达国家的立法和实践经验,激活现行的代表人诉讼制度,还要充分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专业技术支持、证券纠纷调解、以自己名义作为诉讼代表人的诉讼等作用。探索多元化的证券集团纠纷解决模式,各种纠纷解决机制共存、互补、健康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的杨东教授表示,随着金融技术、区块链和数字现金的快速发展,投资者保护机构应突出技术驱动的手段和方法,探索通过互联网平台申报损失的方式,统一注册信息,构建专业化的数据计算系统,以适应新时期投资者保护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张宝生、臧晓丽等出席会议的调解员代表建议,专业机构应在解决证券集团纠纷中发挥更大作用。目前,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的数量日益增多,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的审理也逐渐从粗放型向精细型发展。理论界和实务界对重大性、因果关系、系统风险演绎和投资余额损失计算等实质性争议尚未形成完全统一的看法。此外,管辖权、诉讼时效和审前程序等程序性争议客观上给此类案件带来了更大的调解困难。在这种背景下,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专业机构的期望越来越高。
作为国家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保险基金公司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证监会确定的首批八家试点调解机构之一。组织调解员和指导专家定期进行培训交流,协调各方解决纠纷的努力,积极探索证券集团纠纷的有效解决机制。
标题:投保基金:加大科技系统建设力度 提高证券纠纷调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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