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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贾尚志)针对利用团体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的现象,市旅游委近日向我市旅行社发出警告:严禁与非法个人和旅游组织进行产品和服务交易,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罚。
市旅游委表示,最近发现我市旅游市场存在非法旅游组织利用圈(浪漫生活户外组,编号:元帝15834138236,15535128946;琼旅游、琼旅游等。)在Xi、北京、张家界和华东地区吸引或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同时,发现我市个体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无视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违反《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公开与非法旅行社进行产品和服务交易,严重违反《旅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扰乱和破坏我市旅游市场。
市旅游委员会要求我市所有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严格执行《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严禁旅行社、分支机构或非法旅行社买卖产品和服务。旅行社应加强对销售部的管理。在吸引游客时,必须签订旅游示范合同,与当地中介机构签订示范合同,并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导游人员应当认真执行《导游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文明诚信的服务。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门市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导游管理办法》的导游人员将按规定受到严厉处罚。
编者:于涛
标题:与非法个人或机构交易严惩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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